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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大江埔村河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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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元朗大江埔村村民向本人表示,锦田河大江埔段(大江埔河道)自二○○四年以来一直受到污染并发出恶臭,原因是经常有人在夜间非法倾倒废物及排放禽畜废物到该河道,严重影响环境徖生。虽然村民八年来不断向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渠务署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反映情况及作出投诉,但情况至今毫无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环境保护署接获关於有人在大江埔河道非法排污的投诉数目、进行夜间巡查的次数,以及提出检控的数目及详情为何;该署会否加强检控工作;

(二)过去五年,渠务署在大江埔河道进行河道清洗工作的次数及日期为何;该署会否更频密地清洗河道;

(三)鉴於有村民指出,渠务署在大江埔河道的底部错误铺设石块,造成污染物容易积聚的问题,同一设计的河道有否类似的污染问题;该署会否考虑为该河道进行改善工程;

(四)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否就大江埔河道的水质订立指标;若有,会采取什么措施以达标,以及有否订立达标时间表;若没有订立指标及达标时间表,原因为何;及

(五)鉴於食环署书面回覆大江埔村村民时表示,该署人员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到大江埔361号对出河道巡查,「未发现该处有徖生滋扰或蚊虫滋生问题」,然而,渠务署在书面回覆中表示,该署人员於同月二十三日到同一地点巡查,「发现有关河道被禽畜废物污染」的情况,有否研究为何该两个政府部门的人员在相隔两天的时间内巡查同一地点,会有如此分歧的结果,以及是否有政府部门人员失职?

答覆∶

主席∶

  我确认梁志祥议员提出的问题存在多时。就提问的五部分,我分别回覆如下:

(一)元朗大江埔区现有六个鸡场及四个猪场,就大江埔村河禽畜农场的非法排污问题,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在日常巡查以外,每次收到投诉后均会作出跟进调查。

  由二○○七年至今,环保署共接获118宗与大江埔区禽畜农场排污有关的投诉,并作出了164次巡查行动,详情参见附表。环保署於二○一○年及二○一二年成功检控两宗非法排放禽畜废物的个案,罚款分别为一万元及三千元。环保署会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对付禽畜农场非法排放。

(二)在二○一○年八月之前,渠务署每半年为大江埔村河道进行巡视和清理一次。然而,应有关居民的要求,渠务署由二○一○年八月起,已将有关河道的巡查和清理工作增加至每月一次。渠务署於二○一○年十二月初与有关居民再次沟通后,对有关河道下游段的清理工作,更加密至每两个工作天进行一次。根据渠务署记录,在二○一○年十二月中至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已在有关河道地点总共进行了283次河道清理工作。

(三)渠务署在大江埔村的河道工程於二○○四年八月展开,并於二○○七年四月完成。大江埔村河道是一条用作排放雨水以达至防洪的河道,其设计是为了长远解决大江埔村及周边地区的水浸问题而并非作排污之用。在河道的上游段,其河床和河堤的设计均是以石块作为表层,以尽量保持接近天然河道的环境,为河中生物提供栖息处,以及促进岸边植物生长。同类型设计的河道,在新界地区亦甚多,并未发现有相类似的污染问题,所以河道的设计没有问题。

  为了纾缓禽畜排泄物气味对邻近居民的影响,渠务署在二○一一年五月与八乡乡事委员会代表、当区区议员、邻近居民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商议后,於二○一一年十月中,在大江埔村河道的上游处,安装了一条临时管道,尽量收集上游带有污染物的河水以排放至下游河段,减少污染物扩散至周边石隙缝间,方便进行清理的工作。实地视察显示这临时管道有效纾缓污染物所衍生的气味问题。渠务署会继续与各持份者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措施持续有效。

(四)环保署已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为后海湾水质管制区内的河道,包括锦田河及其支流(包括大江埔村河道),订立水质指标。

  在政府各部门的努力下,位於大江埔下游的监测站位水质与过去的数据比较已有所改善,二○一一年河水所录得的五天生化需氧量和悬浮固体水平,较二○○二年分别下降了75%和61%,虽然如此,二○一一年的全年中位数分别为每公升32毫克和每公升57毫克,仍未达到相关水质指标要求的每公升3毫克和每公升20毫克。

  为符合有关的水质标准,除上述各项已采取的行动外,环保署现正规划在大江埔下游兴建污水主干管和收集网络,以便收集附近的乡村污水,当与八乡乡事委员会及地区人士就计划细节达成共识后,政府会循工务工程计划订定时间表,落实有关工程,彻底改善河道的水质。

  与此同时,由於大江埔村河道的污染源头主要来自某些河道周边的农场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非法倾倒至河道,当局正采取多管齐下措施从污染源头手以改善区内环境。除上述渠务署加设的临时管道外,环保署会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遏止禽畜农场非法排放,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亦继续加强巡查区内各禽畜农场及抽验废物处理系统的水质。渔护署及环保署在过去一年已为该区所有农场进行废物处理设施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农户执行有关牌照的操作规定,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以打击违规情况。渔护署因而向其中三个农场发信要求农场负责人改善废物处理设施。

  在教育及宣传方面,渔护署联同环保署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举办了《禽畜废物处理》讲座以提醒各禽畜农场负责人有关饲养禽畜牌照和禽畜废物处理的法规要求,安排专家介绍禽畜废物处理设施的技术及操作。环保署又於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透过香港禽畜业联会,约见大江埔禽畜农场经营者,就有关的法规要求和废物处理技术作深入交流,协助业界达到妥善处理农场废物的要求。

(五)根据记录,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曾於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接获市民有关大江埔村河道发出臭味的投诉。该署人员於三月二十一日调查发现上址部分水道虽然有猪粪积聚,但水道周边的地方未有环境徖生或蚊虫滋生的情鶪,故将个案转介有关部门,并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如实回覆投诉人调查结果。至於渠务署职员在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实地视察期间,在河道中觉察到有禽畜污染物,亦如实回覆。

  就大江埔河的个案,政府各有关部门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及在有需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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