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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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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宣布委任四位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员。

  任命包括两位区域法院法官及两位常任裁判官。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区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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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树旭和欧阳浩荣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常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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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洁宜和张天雁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其他的司法人员任命,将於适当时间公布。

  获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李树旭

  李树旭於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年於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於一九八五年在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完成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二○○一年在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取得公法法学硕士学位。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年及一九九四年分别在英国、香港及新加坡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六年起私人执业。曾於一九九七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欧阳浩荣

  欧阳浩荣於一九七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起私人执业。曾於二○一○年及二○一一年期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暂委法官。

张洁宜

  张洁宜於一九七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及一九九五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七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师,并於二○○七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

张天雁

  张天雁於一九七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九年及二○○○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一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师,并於二○○八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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