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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於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及房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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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及房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的开场发言:

  住屋是市民最切身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解好房屋问题是新一届特区政府的重点工作。

  政府高度关注近期楼市升温。根本解决房屋问题的办法是制订计划,向市场长期和持续供应土地。因应当前情况,政府在今年八月底宣布一系列短中期一共十项措施,以加快出售资助和私人房屋单位,尽快回应市民的诉求。

  我简单介绍十项措施中属於发展局政策范畴的若干措施。

  第一点是继续在二○一二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卖地计划主动出售土地。在今年八月底,我公布了二○一二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卖地计划,在该季度出售六幅住宅用地,合共可提供约1 760个单位。加上将在同一季度招标位於西铁荃湾西站的物业发展项目,该七幅住宅用地合共可兴建约2 650个单位。在下一季度,我们会继续卖地,而且会推出更多住宅用地。

  第二点是关於两项工厦重建项目。我们有需要加快更新旧工厂区,以释放更多可供住宅或商业发展的土地。财政司司长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邀请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以先导计划形式,推行工厦重建项目。市建局已选定两个工厦重建项目在本财政年度内推展,并已在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展其中一个项目作住宅发展,提供约180中小型住宅单位;另一个先导项目则会发展成写字楼。

  第三点是把36幅「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改拨为住宅用地。规划署已选定36幅适合作住宅用途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估计合共可提供约11 900个公私营住宅单位。在36幅用地中,迄今尚有26幅须先改划用途才可作住宅发展。我们会按《城市规划条例》的法定程序,就改划土地用途谘询公众。

  第四点是积极探讨在目前城规方面和《建筑物条例》的限制下更改部分工厦土地或楼房作住宅用途的可能性。任何工厦改装作住宅用途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条例》及法定图则、《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以及有关地契条款。然而,现时大部分工厦所处的地带均限制或不容许作住宅用途。即使在规划方面容许作住宅用途,改装工厦作住宅用途亦面对建筑物及地契规管上的技术困难。为协助应付短中期的房屋供应短缺,政府正探讨在活化工厦政策下可行的权宜措施以克服有关困难,利便个别工厦整幢改装作「过渡性住房」的临时用途。

  此外,我们在今年九月初宣布实施「港人港地」政策。这政策考虑到住屋用地是稀有资源。「港人港地」政策的目的是优先照顾香港人的置业安居需要。就实施「港人港地」措施而出售的土地,当局建议通过地契条款限制,落成的单位只可出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其后30年内若转售,亦只可转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政府正拟备实施详情,「港人港地」先导计划的两幅位於启德发展区的用地适合兴建中小型住宅单位,计划於二○一三年第一季推出。

  政府会致力落实以上措施。我希望议员和社会人士支持有关工作。政府有决心增加土地供应,并会继续按季主动卖地。我们会继续努力不懈开拓土地的供应,以满足市场对房屋用地的需求。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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