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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同志平权」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在我就今日多位议员就这个议案的发言作出回应前,请容许我用几十秒回应梁国雄议员提出的另外一件事情。我留意到刚才梁国雄议员提出有关韩(素华)女士的事件时,你没有裁决或没有表达这是与今日的议案无关,所以容许我用几十秒作简单的回应,以作记录。
梁议员在上星期三就韩女士的事件与我局联络,我局马上与驻京办作出跟进,驻京办的同事亦已经与这位女士直接取得联络和见面,并因应其诉求提出了协助。我们亦在昨天已经把这个最新的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梁议员发出信件回覆,可能因为是昨天发出的,所以梁议员还未收到。不过,若在收到后有什么需要跟进,我们是很乐意与梁议员连系的。
主席,返回今日这个动议的议题,今日下午我一直都以很开放的态度,以及很留心聆听各位议员提出的意见,特别有一些主内的弟兄姊妹,就他们的信仰作出不同的诠释和见解,现时对我作为一名教徒来说,都是很好的教育过程。
对这个议题,今日下午我可以说有了一些新的角度和新的体会。有留意今日辩论的朋友,无论是在议事厅内,或是议事厅外的,我相信都与我一样感觉,就是觉得对这议题展开比较理性和平心静气的讨论──正如刚才大部分议员一样──对这件事是好事,对我们日后做消除歧视的工作亦是好事。
就今日何秀兰议员最后比较激动的,甚至近乎人身攻击的用语,我觉得是有点可惜的。我相信在争取消除社会上任何形式的歧视一事上,我与何议员是合作的伙伴。我希望她知道在这件事上,我不是她的敌人,她并不需要继续用这种用语加诸我身上。
香港是自由、开放和多元的社会,我与很多市民一样对不同意见、立场和个人喜好选择一般都是采取尊重和包容的态度。当然我们亦同时留意到很多传统观念,特别是香港作为一个传统文化仍然比较根深柢固的社会,很多人对家庭或婚姻的基本价值观都有所坚持,亦有不同的看法。
作为政府当局,我们会对不同的意见或立场都需要细心聆听,务求在任何的公共政策的制订上都找到合适的平衡点,亦要回应当下社会最新的发展和最新的民意情况。
今日的议案促请政府尽快就立法展开公众谘询,而立法的覆盖范围不单只是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的平等机会,亦同时就不同的性倾向人士的基本权利予以重视。
正如我刚才在开场发言时表示,今日这项议案其实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时机的问题,我们需要小心衡量现时是否合适的时候在社会上就这个议题展开全面广泛的谘询,就这件事刚才有不少议员都发表了他们的意见。
第二个是有关内容的问题。从刚才不同议员的发言,我们可以看到对建议的谘询,以至日后立法的程度和牵涉的范畴,各位议员都有不同的看法。特别是高度争议性的范畴,譬如同性婚姻合法化等,对社会制度有影响的议题,有部分议员觉得如果也纳入日后的谘询或讨论范围的话,不知道会否是适合的做法。所以是时机和内容这两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地深思和考虑。
我亦留意到,社会人士对同性恋这议题已逐渐抱开放态度。在社会上有不少公开自己性倾向人士,在他们工作的行业一直有很出色的表现。刚才有议员提到过往或现今有些例子,大家都可以见得到。不少公开了自己性倾向的人士,亦同时受到其同业及大众认真的认同和尊重。
从某个情况来看,这亦反映了社会上就这议题有日渐开放的态度;亦可能反映政府和民间团体,在过去多年来全力推行的教育及宣传推广工作,在消除对不同性倾向人士的歧视工作上,开始发挥一定的作用和成效。
当然,我们亦要知道,在社会上仍然有不少不同性倾向的人士在工作间遭受到歧视。刚才有议员提出一些调查亦指出这个客观的事实。有不少不同性倾向的人士,更加可能在工作间受到一些负面的对待。我们应该正视这方面的问题,亦需要认真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政府当局会小心考虑今日议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和立场。就今日的辩论,我希望再重申几点。
首先,我再次重申特区政府认为人生而平等,应同样享有平等机会,亦应在社会上致力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
第二,我们会继续透过平等机会(性倾向)资助计划资助相关的社区活动、会加强推广《消除性倾向歧视雇佣实务守则》、会透过少数性倾向人士论坛继续进行交流,及会继续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及推广。今日有不少议员认为政府过去就这方面的工作有所不足,我们应该谦虚地承认这事实。我们应该加大力度,在公众教育和宣传推广方面的工作投放更多资源。我同意这建议,并会在政府内部资源的分配中跟进,包括加强性别认同和性倾向小组在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消除歧视的工作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在这过程中──正如刚才很多议员所提及──要用理解、尊重、包容、同理心来进行。从各位议员的发言中我亦可以见到,今日的议题是复杂的。刚才我聆听很多议员的发言时,不同的议员由较哲学层面的宗教价值观、圣经神学的论述,对婚姻、家庭等社会制度的范畴,以至日常生活,例如就业、教育、生活起居等范畴都有触及。特区政府会小心考虑今日大家所发表的意见,会掌握民情最新的情况和变化,以决定现届政府如何可以更好地做好消除性倾向歧视的工作。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