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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香港科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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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七日)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科学园(科学园)为300多家科技公司提供科研专用办公室、先进实验室及技术支援服务。然而,最近有传媒报道,园内「在办公时间,一半公司室内暗然无光,不少办公室更只有『空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就上述报道进行调查;若有,结果为何,剔除只存放「空凳」的办公室后科学园的实际使用率为何;是否知悉现时科学园的出租率,以及有多少家企业正轮候进驻科学园;及

(二)是否知悉,香港科技园公司目前审批入园申请的准则为何;该公司如何确保租户真正进行科技研发工作、有否要求租户充分利用其租用的办公室,以及有什么机制处理违反该等要求的个案?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议员问题内所指的传媒报道,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已去信有关传媒作出详细澄清,指有关报道并不属实。

  就问题的分项,我们回覆如下:

(一)根据科技园公司的资料:

(i)截至二○一二年九月,香港科学园(科学园)内共有约390家科技公司,首两期的整体出租率约95%;以及

(ii)现时尚有约20家科技公司申请进驻科学园,涉及楼面面积约41 000平方,有关申请正处审批阶段;与此同时,已进驻科学园,但表示将於租约期满后迁出的公司有约十家,涉及楼面面积约35 000平方

  由於在任何时候均可能有科技公司因各种原因申请进驻或迁出科学园,因此95%的出租率实在已接近饱和,整体情况令人满意。我们已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兴建科学园第三期,并预计在二○一四年初至二○一六年陆续完工。

  不少进驻科学园的公司都属中小企业。这些科技中小企业的特色之一,是员工数目不多。它们的运作须较灵活,员工的工作亦不局限於公司范围,不时要在外与同业、投资者和客户交流及协商。因此,有些园内公司在某部分的办公时间没有职员留守,并没有不妥之处。

(二)科技园公司设有一套公开的入园条件,并详载於科技园公司的网页,重点包括:

(i)申请公司在科学园内的营运须透过开发、提高和/或应用创新科技,对香港的长远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ii)申请公司从事的业务应为科学园五项重点发展科技领域之一,即电子、资讯科技及电讯、精密工程、生物科技和绿色科技;

(iii)申请公司在科学园内主要的营运须建基於科技和创新的范畴。申请公司最少要有50%的员工及租赁面积用作科研用途。纯粹从事销售及市场推广、贸易、行政等活动的公司,并不符合进驻科学园资格;以及

(iv)申请公司在科学园内的营运不能以大规模生产为主,但为支援产品和市场开发与创新而进行的小规模实验生产或高增值生产则可接受。

  科技园公司会详细分析申请公司递交的资料,并根据既定机制,严格审批。此外,科技园公司亦会继续留意园内公司的运作,以便向租户提供适时的协助。根据租约条款,园内公司须每年向科技园公司申报最新运作情况,如证实违反租约条款,科技园公司在谘询法律意见后,会向有关公司采取适当的行动。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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