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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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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五日)宣布成立一个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处理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船东和本地渔工就申请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提出的上诉个案。

  上诉委员会由一名非官方主席及四名非官方成员组成。李许美嫦获委任为主席,其他非官方委员分别为陈曼诗、许明明、李家松及单锦城博士。

  有关委任已经生效,任期至完成处理所有上诉个案的工作为止。

  李许美嫦为律师。她同时为交通审裁处的其中一位主席,以及渔农业谘询委员会、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委员会、香港爱滋病顾问局及牌照上诉委员会成员。

  陈曼诗为律师。她同时为行政上诉委员会及保护证人覆核委员会小组成员。

  许明明为律师。她同时为上诉委员团(城市规划)、审核委员会(电影检查)、保安及护徖业管理委员会及交通审裁处的成员,以及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

  李家松为会计师。他亦曾在不同的政府谘询委员会服务。

  单锦城博士为副教授,其专业范畴是海洋底栖群落、海洋生态及保育,以及环境管理与影响评估。

  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感谢主席及各委员接受任命。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的法例将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特惠津贴;以及参与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自愿回购计划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其船只的受影响近岸拖网渔船的船东所雇用的本地渔工,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一笔过补助金。

  政府已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人士申请的有关事宜。申请人若对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述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的决定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的组织,专为处理有关的上诉个案而组成。

  就财务委员会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中的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上诉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 确定由跨部门工作小组订定有关处理及/或审批受影响人士申领特惠津贴的准则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确定跨部门工作小组就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和批出津贴的金额所作的决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特惠津贴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审视就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提出上诉的上诉人(或其代表)或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新或额外资料/证据,以及考虑这些资料/证据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虑是否维持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诉人个案所作的决定或修正有关决定,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厘定发放给上诉人的特惠津贴类别及金额。

  上诉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7楼食物及徖生局。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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