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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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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三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就龙尾泳滩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环境局局长:香港市民都很关注海岸生态的环境,在这里我想呼吁大家要珍惜生态环境。我们有一些生态旅游的建议,希望大家在观赏海岸的动植物时,尽量珍惜、尊重它们的环境,减少对它们的骚扰,减少我们在生态环境的自然足印,令它们得以永远保留,希望大家尊重生态旅游。

记者:想问关於龙尾滩方面,明日将会有示威希望撤回计划,如果重推可能会提出司法覆核,你们有何看法?

环境局局长:相信第一步是政府方面收到有关团体的信件,要求根据现时的环境(影响)评估相关的条例,对一些事进行覆检,关於水质问题、生态评估问题及选址方面,根据环评条例作出回应。我知道他们已发信给我们,希望我们在两个月内作出回应,相信这是第一步。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包括环保署、渔护署和律政(司)方面,以不同的角度进行归纳,这是第一步,希望在第一步后再看看大家的反应如何。

记者:大埔区议会刚刚大比数通过计划要尽快开展,很多代表亦表示没有太多考虑的空间。如果有其他方案要立法会再讨论,现时是否没有退让的空间?

环境局局长:我刚才也提到,现时我们收到相关团体的信件,主要是要求政府根据环评条例,针对水质、生态和选址方面,就相关的环保条例作出覆检,这是根据条例做的动作。我们相关的专业同事会先给予意见,这方面希望尽快审慎地作出回应,相信这是相关团体的诉求,这是第一步。

记者:你说大概两个月会有回应,他们要求两个月有回应,但计划是否如期在十一月开展?

环境局局长:这方面牵涉政府不同局和部门,我们会有协调,暂时我们会看看不同部门对相关团体的信件内容先作出评估,我想这是第一步。

记者:会否暂缓推行?

环境局局长:这方面政府内部未有共识,我想我们需要更多资料才作出审视。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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