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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制订新《公司条例》的附属法例展开第二阶段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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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日)就落实新《公司条例》制订的附属法例,展开第二阶段公众谘询。

  政府发言人说:「继当局在九月发出第一期谘询文件后,我们现邀请公众就另外五项将在新《公司条例》下制订的附属法例提出意见。」

  「这些规例和规则将订明配合新《公司条例》落实所需的程序、行政和技术事宜。」

  政府分两阶段就拟议附属法例进行公众谘询。第一阶段已於九月二十八日展开,涵盖七项附属法例。第二期谘询文件则涵盖另外五项附属法例,包括:

(一)公司(营业披露)规例;
(二)公司(修订财务报表及报告)规例;
(三)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
(四)公司(住址及身分识别号码)规例;及
(五)公司(不公平损害呈请)法律程序规则。

  发言人补充说:「第二阶段谘询为期六个星期,截至十二月十四日,而第一阶段谘询将於十一月九日完结。我们欢迎公众在相关谘询期内提交意见。在拟定附属法例时,我们将充分考虑接获的意见书。」

  谘询文件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o_rewrite)或公司注册处网页(www.cr.gov.hk)下载。新《公司条例》全文现已上载至公司注册处网页供公众浏览和下载。

  公众可於十二月十四日或之前,把意见邮寄至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十五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司注册处,传真至(852)2869 4195,或电邮至co_rewrite@fstb.gov.hk。



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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