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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二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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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发出:

  艺术发展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一日)起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二轮申请。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拨款资助富创意和影响力,并以提升艺术工作者和艺团的能力、节目/艺术创作、拓展观众及艺术教育为目标的计划。

  委员会鼓励申请人在第二轮申请提出有助更广泛提升艺能的计划,例如旨在从多方面(包括创意、人力资源及机构能力)提升艺能的计划,以及寻求在提升申请人的能力之余,能够拓展特定艺术形式及/或艺术界整体能力的计划。虽然本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具水准/规模的艺术家/艺团,但亦欢迎申请人提出包含培养年青艺术家及/或艺术行政人员的培训机会/元素的计划。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第二轮申请期由二○一二年月十一月一日起至二○一三年一月二日下午六时,为期两个月。申请指引及有关资料已上载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委员会亦会举办申请工作坊,详情将於民政事务局网页公布。委员会预算申请结果将於二○一三年五月公布。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每年的资助额约3,000万元。计划下设「跃进资助」及「项目计划资助」。

  「跃进资助」以配对形式为艺术团体提供资助,以支持其整体发展,把其专业运作提升至更高层次。艺团预计可作配对的赞助或收入最少为100万元,其中不少於25万元须来自非政府赞助及/或私人捐助;获资助团体将会得到两倍(即200%)的配对资助额,资助期最长可达两年,最高资助额为300万元。现时获「跃进资助」的艺团,表现优良者可申请第二期资助,资助期最长可达三年,最高资助额为450万元;艺团预计可作配对的赞助或收入最少为150万元,其中不少於37.5万元须来自非政府赞助及/或私人捐助。两期共五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为750万元,以期让艺术团体茁壮成长。

  「项目计划资助」为艺术工作者和艺团提供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直接资助,以进行规模较大及/或较长期的计划/项目。获资助的活动/计划的财政预算须达100万元或以上,而且没有接受其他现有公帑资助。
 
  评审准则包括艺术/专业水平、创意及原创性、对艺术界和社会的影响、技术可行性、财政可行性,以及申请人和参与计划的艺术工作者的经验和执行能力。

  委员会於二○一一年首次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并获得艺术界的踊跃支持。第一轮资助计划共选出18项不同艺术形式的成功申请,涵盖音乐、舞蹈、戏剧、视觉艺术、艺术行政、艺术教育,以及跨艺术类别;其中获跃进资助及项目计划资助的团体各9个,获资助计划於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期间进行;总拨款上限为3,900万元,包括民政事务局额外拨出的900万元,让首次拨款可以惠及较多具质素的计划。

  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旨在补足现有文化艺术资助计划,尤其是为有潜质的艺团及艺术工作者,以及较大型及/或长期的活动,开辟资助门径,提升发展能力。同时,本资助计划希望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捐助文化艺术,藉以促进政府、艺团、私人三方的伙伴关系,共同推动香港的艺文发展。



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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