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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监管美容业」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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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监管美容业」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首先,我感谢嬾碧云议员提出这动议。这议案回应了近日公众对美容院施行高风险医疗程序的关注,亦带出了如何规管私营医疗机构,特别是高风险医疗程序的问题,值得我们讨论和深思。

  首先我会谈目前规管私营医疗服务的法例。当然,我明白有议员已提到,将这些法例规管加起来也未必足够,因此我们才需采取我近日公布的检讨方法。提供医疗服务时有赖不同范畴之间互相配合,当中包括医护人员、药物、仪器、处所、医疗程序、广告/销售手法等,现时有多条法例规管各个范畴。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及《护士注册条例》,医生和护士须向有关的法定管理局或委员会注册,并遵守专业操守的规定,犯下刑事罪行或专业操守失当的医生可能受到香港医务委员会的纪律处分,而任何非注册西医的人士若施行医疗程序则可构成刑事罪行。另外,《危险药物条例》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对药物和药商作出规范;《辐射条例》规限放射性物质和辐照仪器的使用及安全管理;进行如人体器官移植等医疗程序受《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规管;某些与药物及治疗有关的广告则受《不良广告(医药)条例》限制。

  在规管提供私营医疗服务的场所方面,刚才陈志全议员也提到场所是很重要的。私家医院、护养院和留产院受《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所规管,而非牟利诊所则受《诊疗所条例》规管。根据这两条条例,刚才提及的私营医疗机构须向徖生署注册,在房舍、人手和设备方面须符合徖生署的要求。

  规管私家医院和非牟利诊所的两条条例自一九六○年代以来未曾有过实质修订,仅仅规管有限范围内的私营医疗场所,并未包括进行高风险医学治疗的日间护理医疗中心和非医疗场所。这些场所正是涉及「DR美容事件」中,医生在自己的场所内进行一个医疗程序。再者,注册医疗机构的规管准则亦只局限於房舍、人手和设备几方面。

  过去数年,私家医院在安全、质素和收费透明度方面一直备受关注,社会上有声音要求重整对私家医院的规管以符合时代需求,以及要求加强徖生署的监管角色,确保病人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更佳保障。为了回应社会的需求和公众的期望,我们会手检讨私营医疗机构的规管架构。

  近期香港发生一宗因高风险医疗程序导致一人死亡和三人病重的事故,当中涉及一间美容公司和一间处理先进疗法医疗产品的实验室,引起公众关注到当局如何规管标榜为「医学美容」的高风险医疗程序。在这事件中三名仍然留院的病人,一人情况严重,两人情况转趋稳定,警方目前正在调查事件。

  事件的背景是由於近年来,坊间兴起「医学美容」一词,一些美容院标榜采用专业医学技术来改善顾客的皮肤、身体外形甚或身体机能,当中会应用到侵入性程序或高能量仪器,例如激光、彩光、微针、肉毒杆菌注射、透明质酸注射等等。该些程序不一定由医生施行,即使由医生施行,在不符合徖生、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该些程序,对顾客会构成潜在风险。就上述情况,我们留意到医学和美容程序的界线变得模糊,消费者难以识别哪些程序有一定风险,应由医生施行以保障自身安全。

  针对上述的情况,我们已成立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检讨私营医疗机构的规管架构,并会针对美容院施行医疗程序的安全问题,优先检讨和区分高风险医疗程序与低风险、非侵入性的美容服务,规定前者只能由合资格的医生施行。

  我感谢各位议员提供的意见,我们会在检讨中详细考虑议员提出与医疗服务有关,监管医疗服务及医疗美容的意见,亦会研究是否需要加强监管化验所等涉及高风险医疗程序的私营医疗机构,我们亦正准备立法规管医疗仪器,刚才也有一、两位议员提出关注医疗仪器。目前我们亦会加强巡查可能施行医疗程序的美容院及相关的美容广告,以及加强公众宣传教育。

  主席,我们相当关注医疗服务的质素和市民大众的健康,我们会检讨私营医疗机构和高风险医疗程序的规管架构,期望能够完成这方面的规管,以保障公众安全。我们听到市民意见,希望在监管过程中针对如何界定医疗及美容程序,首先进行相关工作,因为有部分议员提到,我们需要一年时间进行相关工作需时太长,我们同意,故我们会首先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希望能在数个月内完成。我希望可以在第二部分(动议辩论)内听取更多议员的意见后,在最后的发言时再次回应议员的各种意见,多谢主席。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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