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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长者生活津贴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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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就长者生活津贴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想讲几句关于昨晚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会议后我的想法,并向大家交待一、两件事。第一,昨晚经过四小时的讨论之后,财委会仍未能进行表决,我是觉得失望的。因为我们真是很心急,急民之所急,希望建议能够尽早通过,让四十多万有需要的长者能够及早受惠,令他们生活过得好一点。由于我们现时已经错失重要的环节,昨晚未能通过,实施计划的时间表一定受到冲击。我们原先预计如果在本月底,即今日之前或昨晚通过,此项津贴可以在明年三月推出,包括第一批二十九万「自动转换」的长者,我们最初的计划是希望可以在三月初给他们津贴。现时整个计划受到延误,因为我们的流程是一环扣一环,环环紧扣,一定程度受到影响。至于延误的程度要视乎于财委会最后在何时可以批准计划,如果越迟批准,我们的起动时间会相对地进一步延误。就这一点我觉得很遗憾。

  第二点,我想讲追溯期,大家都很关心。我邀请了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女士,向大家详细交代有关追溯期的事宜。

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过去数日有很多讨论,包括立法会议员有关财委会通过拨款后的追溯期安排的问题,我在此向大家解释。

  历年来,政府遵守财委会批准拨款,然后才动用拨款的原则,所以有关财委会社会福利的拨款建议,生效日期都是订于财委会通过拨款当天或之后的日子。换句话说,一般都不具追溯效力。今次长者生活津贴的安排,我们建议将生效日期订于拨款通过当月的首日,是一个技术性安排,并没有违反向来的财政纪律。该安排是为了让长者容易明白,是一个技术性的安排。

  至于设有追溯期安排、有关财委会的拨款建议,一般都是涉及周期性的调整,即每年都是同年同日作出调整,例如公务员薪酬调整建议是四月一日,因为需要谘询后才提交给财委会,财委会通过建议已是七月,然后才追溯至四月一日。

  根据我们向来的原则和财政纪律,拨款的生效日期不是随便订定,是有既定原则去遵守。

记者:有议员指隧道加费及遗产税均有追溯期,为何长者生活津贴没有?

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我们翻查了过去十至二十年的纪录,有追溯期效力的拨款建议都是牵涉周期性的拨款决定,无论是公务员薪酬调整或一些每年需调整的拨款,并没有任何例外情况。

记者:这即是说,有关遗产税的说法是错的……

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这我需要作了解清楚当时的安排如何。

记者:十一月十六日是否会以原方案上财委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绝对是。政府在这计划的立场很清晰,始终我们的出发点真是帮有需要的长者,四十八万长者很心急,希望能够早些取到这笔钱,改善他们的生活,我们真是争分夺秒,计划的起动期现在已经受到影响,这是很不幸的,越迟批,我们越迟起动,长者受影响的时间便越长,所以希望十一月十六日可以在财委会即时通过建议,这是我热切的期望。

记者:……昨日的否决,政府的责任有几大?为何至现在还不肯作出调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昨日的会议没有否决任何事,是没有决定,昨晚只是大家问问题,我们解释了很多技术的细节。我觉得尽管有些议员、政党对退休保障的理念与政府有些不同、准则有些不同,但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长者改善生活,提供更加好的财政支援,这点是有共识的,社会有共识,热切期望我们尽早落实这计划。在这大前提下,我希望所有议员、不同意见的议员应该用求同存异、务实的态度,最重要是以长者的福祉为依归,先处理好、通过了建议,将来优化方面,我们完全持开放态度。我屡次在公听会也好、财务委员会也好,也同民间团体讲得很清晰,他们担忧的数点我们是完全会做的,他们不需要担忧,第一是会不会推出津贴之后政府便不再理退休保障的问题呢?会不会刹停处理贫穷长者方面的工作呢?绝对不会。今届政府的目标很清晰,我们真的是做实事去帮助一些特别贫穷人士,清贫长者的问题是重点之中的重点,所以我们在短短三个月便推出这个高度重要的政策改变,这是个突破,每年政府的投入为六十多亿,是在福利拨款方面增加多14%,整个政府的开支增加百分之二点三,这笔钱为数不少,这正正反映出我们重视长者的福祉,希望真是做些实质的东西,提供即时纾缓。第二,他们很担忧我们会对退休保障置之不理,我们不会。我昨日也屡次重申,政府很快便会宣布成立扶贫委员会,扶贫委员会下亦会有专责小组处理两个重要事项,第一是社会保障,第二是退休保障,政务司司长会亲自做主席,而我亦会做副主席,我们二人一定会倾全力去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政府亦已决定订立贫穷线,显示出这届政府锐意在这方面做工夫,希望改善香港的贫穷问题,我们的决心和意志是很清晰的,希望大家给我们少少时间和空间,让我们落实这计划。

记者:追溯至十月是否没有商量余地?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梁局长已很清楚交代了追溯期。其实我们已走了很大的一步。你也记得,行政长官七月十六日说,以财委会批准当日为生效日期,即是哪日批准就是哪日生效。这件事我很上心,回去后我亲自与库务局的同事商量后,财政司司长和特首最后同意,基于长者计数时不用太复杂,否则,如果二十日、二十六日通过,只有数天,你叫他们怎样计,长者可能不明白。第二就是我们真的已争取最大的弹性,就是哪个月批,我们就以该月首日开始计,我们的弹性已去到尽。正如梁局长分析,我们不能偏离这安排和财政纪律。我们绝对是有心帮助长者的,所以越早批准,我们便能够越早把钱给予长者。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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