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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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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新主席及五名新委员,并再度委任四名现任委员,任期由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新主席为郑慕智,新委员为陈锦荣、胡章宏博士、李惟宏、李佩珊和麦智明,而周婉仪、何蚎基教授、林洁兰博士和梁美芬博士则获再度委任。

  政府发言人说:「过去数年,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付出了不少时间和努力,检讨证监会的内部程序和运作指引是否妥善,以及向证监会提供意见,我们谨此致谢。」

  「郑慕智先生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担任公职的经验丰富,其中包括现任财务汇报局成员;并曾於二○○五年至○六年期间出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主席及於二○○六年至一二年期间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先生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及丰富的公职经验,是领导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适当人选。」

  发言人续说:「我们对即将卸任的主席周永健先生及委员赵志膣先生、冯孝忠先生、李佐雄先生、刘哲宁先生及孙德基先生致以衷心感谢。他们在任期内向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提供了专业及宝贵意见,贡献良多。」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是行政长官在二○○○年十一月设立的独立委员会,负责检讨证监会的内部运作程序,并确定证监会是否遵从其内部程序,包括为确保行事贯彻一致和公平公正而订立的程序。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有助证监会达致公平而一致地行使规管权力的目标。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来自不同界别,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经验和专长,有助委员会有效地运作。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的工作并不包括与证监会的规管决定和行动相关的事宜,现时已有渠道处理这些事宜,包括向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申诉专员和廉政公署的监察,以及就证监会的决定寻求司法覆核。

  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除了就证监会的运作程序向证监会提供意见外,亦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和发表周年报告,载列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对证监会内部运作程序所进行的检讨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由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郑慕智
 
委员
陈锦荣
周婉仪
蚎基教授
胡章宏博士
林洁兰博士
李惟宏
李佩珊
梁美芬博士
麦智明
 
当然委员

唐家成
(以证监会主席身分出任)
律政司民事法律专员赖应痈
(以律政司司长代表身分出任)



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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