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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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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出席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那段录音节录的节录你说有听过,是否认为外界给股东的意见不属於政治压力?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今日很高兴有机会可以来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详细解释政府在数码声音广播发展方面的政策,和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事件的最新发展。我重申,我们支持数码声音广播的发展,投放了很多资源和努力发展数码声音广播。关於DBC事件,我们依照法例和既定程序处理,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尊重传媒机构的编辑自主,我们要维护他们的言论自由。根据我们的电台业务守则,传媒机构要自己负上其编辑责任,我相信香港的传媒能独立专业地运作,能够紧守岗位,大家都自由地发表言论,我相信我们的传媒机构可以做到编辑自主。

记者:你当时听到录音,第一个感觉怎样?觉得没有什么,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争拗?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重申,郑经翰先生在九月二十五日晚联络我,想在九月二十六日约见我,我马上在九月二十六日下午见了郑经翰先生和何国辉先生,另外还有三位同事与我一起接见。郑经翰先生约见我的理由是希望向我反映DBC电台的最新情况。在会上,他已经向我反映,政府亦表示关心。过程当中,郑经翰先生向我播放一段录音档案,是大家传媒在网上听到的录音其中一部分,是关於聘请另一位电台节目主持人的事宜。那天讨论的是注资的问题,而录音档案是十七个月前,有某人引述其他人关於聘请节目主持人的事件,所以我不想评论节录的节录内有某人引述其他人的言论。我认为,我不应该评论的。

记者:大班在会上说政府的角色应该要令双方股东一起商议注资问题和股东争拗,你觉得政府应该怎样跟进?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觉得政府不应干预传媒机构内部的事情,我画了这条线,我也多次告诉大家,这是应该紧守。编辑自主和传媒内部运作,注资多少钱,由谁注资,何时注资,这不属我们的规管范围,股东之间的注资问题是内部问题。我们的监管机构通讯办根据牌照条款办事,牌照条款中的投资额是六年投资额,这个承诺不是每年的承诺,虽然如此,我们不会希望等到六年后才对比有多大差别,所以在牌照条款中,持牌机构每一年都有预算投资额,我们的资料显示,股东已经注资超越这个第一年的预算投资额。

记者:股东不注资的背后原因有些奇怪,并非不够钱,政府会否有意「放软手脚」不去了解?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不会评论录音档案的真实性,始终我没有参与讨论;但是有两件事,第一是现在股东注资的内部问题,另外有关这段声带,郑经翰先生说是去年六月,大家在网上看到却是去年五月,对话关於聘请另一电台的主持人,两件事是分开的。

记者:为什么说是内部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注资问题当然是内部问题。

记者:撇除录音声带,既不注资又打官司,你会否觉得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商业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商业问题内部很复杂,我不是当事人,我真的不知道当中的考虑因素,有一点我很清楚,政府需要紧守一个原则,我们不会干预内部事项,特别是传媒机构的内部事项,我们不应该干预,我们要守这个原则。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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