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教育局在资历架构下推出「资历名衔计划」及「资历学分」(附图)
******************************

  教育局局长吴克俭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宣布,教育局在资历架构下推行「资历名衔计划」及「资历学分」。他表示,这两项措施让进修人士在选择课程时,能清楚掌握有关课程的资讯和了解须付出的整体学习时间;并有助雇主招聘和培训员工。

  资历架构於二○○八年正式推行,是一个七级的资历级别制度,由最基础的第一级到最高的第七级,涵盖学术、职业和持续教育培训各类资历。

  现时教育及培训蒥场所提供的资历及课程五花八门。「资历名衔计划」订明了资历架构下各级别的资历可选用的名衔。

  吴克俭说:「通过简化和统一资历名衔,计划有助加强资历名衔的一致性和透明度,以及更清楚反映课程的资历级别。」

  至於「资历学分」,是量度修毕资历架构认可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标准。一个「资历学分」相当於10个学习小时,当中涵盖各种模式的整体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授课、网上学习、实习、自修、考试及其他评核活动等时数。

  吴克俭说:「『资历学分』制度提供了清晰和透明的资讯,让进修人士了解课程的学习量及预计完成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

  「资历名衔计划」及「资历学分」对本地教育及培训界而言是两项重要的新措施,因此需要较长的过渡时间以确保顺利推行及符合相关规定。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所有在资历名册(www.hkqr.gov.hk)上新登记的课程,须使用符合「资历名衔计划」的资历名衔,同时,营办者须展示第一至第四级课程的「资历学分」。

  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资历名册上的所有课程须全面使用符合计划的名衔,而第一至第四级的课程亦须展示有关的「资历学分」。

  吴克俭说:「除了惠及进修人士和雇主外,推行『资历名衔计划』及采用『资历学分』对院校及教育培训机构亦有裨益。『资历名衔计划』让进修人士对报读有关课程会更有信心,而「资历学分」亦会方便院校间学分的认可及转移。」

  「这两项发展里程碑是教育局、教育及培训机构及质素保证机构共同努力的成果。『资历名衔计划』及『资历学分』将进一步加强资历架构的基建以配合国际发展。」

  「资历名衔计划」及「资历学分」的详情已上载至资历架构网页(www.hkqf.gov.hk)。资历架构下各级别的资历可选用的名衔请参考附件。



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0分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