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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调查委员会调查南丫岛附近的撞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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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十月二十二日)正式委任一个调查委员会就导致二○一二年十月一日两艘船只在香港南丫岛附近相撞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调查。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伦明高获委任为委员会主席兼委员,邓国斌则获委任为调查委员会委员。

  行政长官梁振英说:「由于事故导致严重伤亡和引起重大公众关注,有必要设立法定委员会以确定事故的起因及评核香港有关载客船只的海事安全情况。」

  他说:「委任伦明高法官及邓国斌先生,是基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在公职服务方面的卓越表现。我期待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及其就所需措施提出的建议,以防日后再发生相类事故。」

  伦明高法官在二○○三年九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并在二○一一年十二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伦明高法官曾在二○○五年八月至二○一二年九月期间出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

  邓国斌曾在香港政府的不同决策局及部门任职。邓国斌在二○○○年一月至二○○三年十一月期间获委任为保险业监理专员,并在二○○三年十二月至二○一二年六月期间获任命为审计署署长。

  委员会职权范围为:

  就导致二○一二年十月一日两艘船只在香港南丫岛附近相撞的事实和情况进行调查:

(一)确定事故的起因并就此作出适当的裁断;

(二)考虑及评核香港有关载客船只的一般海事安全情况及现时监管制度是否充足;以及

(三)若有需要,就所需措施提出建议以防日后再发生相类事故。

  委员会将尽快展开工作。我们预期委员会将于委任日期起计六个月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准予的时间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调查委员会是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而委出。调查委员会的委任将在宪报刊登。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罗志康获委担任委员会秘书。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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