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警方澄清有关添置武器的报道(只有中文)
*******************

  就今日(十月十九日)一份中文报章指警方添置新武器的报道,警方澄清如下:

  该中文报章今日指警方添置新武器去处理一旦失控的示威群众的报道部分内容并不真确。

  警方早於二○○九年购入六辆「锐武」装甲车及两部LRAD 长距离扬声装置配件,以维持警队有效的防暴应变能力。有关装置并不会在公众集会及游行活动中使用。

  警方就有关装置的使用有严格的守则及指引,在调配及使用前必须先取得机动部队校长或副校长的批准,并须由曾接受训练的人员操作。至目前为止,警方从未在任何行动中使用该装置。

  至於「手抛无剌激性橡胶爆破防暴榴弹」,是供警察机动部队作日常防暴训练用途,并无实际防暴功能。以往警队平均每年购买三千至四千枚,但为了节省行政时间及相关开支,不再每年进行订购,警队於二○○九年一次过向供应商购买一万枚,以供未来数年训练之用。而有关的防暴榴弹分别於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分两批送达。

  警方重申,LRAD 长距离扬声装置只用於防暴行动,并不会在公众集会及游行活动中使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八十一号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0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