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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数码声音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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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正式启播不足一个月的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辖下的七个数码声音广播电台曾于较早前全部停止广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停播事件的最新发展,以及相关事件的经过;有否评估停播对公众的影响;

(二)当局过去有否就可能发生停播事件与该公司作任何沟通和进行调停等工作,以避免发生停播事件,令公众失去收听高音质和原创声音广播节目的选择;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评估此举与当局推广和宣传数码广播发展的政策方向是否存在矛盾,以及会否对引入数码收音机的小企业和响应政府呼吁而购买了数码收音机的市民不公平;及

(三)有否评估停播事件对香港数码广播的未来发展的影响;若有,结果为何,包括会否影响仍未正式启播的其余两间数码声音广播公司;当局会否考虑现阶段积极介入停播事件和进行调停等工作,协助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电台尽快恢复广播,令公众可继续享有更多原创的声音广播节目选择,以协助香港的数码广播得以持续发展?

答覆:

主席: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二○一一年三月,向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香港数码)、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和凤凰优悦广播有限公司(凤凰优悦)发出声音广播牌照,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该三间商营机构,联同香港电台(港台),分阶段提供合共18条数码声音广播频道。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作为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负责监察广播持牌机构遵守有关法例及牌照条款的规定。

  三间商营机构的声音广播牌照要求它们须于发出牌照18个月(即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内正式提供服务。在香港数码的牌照中,该公司须在正式启播时提供七条每日24小时广播的频道(包括一条「有声台」频道、一条少数族裔频道和两条纯音乐频道;其余三条频道则可用作新闻财经频道、悠闲生活频道、社区频道或音乐频道)。香港数码在去年八月开始试播服务,并按牌照要求如期正式提供服务。至于其余三间数码声音广播营办机构(即新城、凤凰优悦及港台),亦已正式启播共七条节目频道,并会逐步增至11条节目频道。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于十月十日下午,接获涉及香港数码于当日晚上八时后停止运作事宜的书面通知。由于该公司的书面通知并无提供任何其他相关资料,通讯办已在当晚即时去信香港数码,重申牌照要求,并要求该公司交代详情。十月十二日下午,通讯办接获香港数码将于十月十五日恢复广播的书面通知。通讯办已于即日去信香港数码了解复播详情,并提醒香港数码需遵守牌照条款和《电讯条例》(第106章)。通讯办在收到香港数码的回覆,并在了解事件详情后,会根据牌照条款和《电讯条例》,适当跟进有关事宜。根据《广播(杂项条文)条例》(第391章)及有关牌照,若证实有违反牌照条款的情况,通讯局有权施加惩罚,例如罚款或暂时吊销牌照等。

  在我们得悉香港数码股东之间出现分歧以来,我们一直密切跟进事态发展,与香港数码管理层保持联系,并提醒该公司必须履行牌照条款。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亦曾就媒体报道两度去信香港数码要求澄清,以及应香港数码的要求,不止一次与该公司管理层会面。不过,我们重申,个别持牌机构有责任自行妥善处理内部事务。政府当局不适宜干预传媒机构的内部运作,亦不宜担当商业调解员的角色,调解私人公司股东之间在注资方面的分歧。我们已一再呼吁,希望香港数码的股东以听众的期望和利益为依归,以务实态度解决分歧。如有涉及广播方面的投诉,有关人士可循既定机制向独立的通讯局提出,以作调查跟进。

  我们重申,政府一贯的政策是支持数码声音广播的发展,致力提升数码声音广播的服务水平。这项政策十分明确,并没有因近期事件而有任何改变。自发出数码声音广播牌照以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援措施,推动数码声音广播的发展,当中包括基础建设(例如投入超过四千六百万元在11条政府隧道装设数码声音广播系统,以及在与内地当局商讨频谱协调后把有关广播功率提高等)、进行宣传推广等。

  数码声音广播是崭新的广播服务。最近有关香港数码股东之间的分歧令该公司营运出现问题,对发展数码声音广播会带来影响。但港台和另外两间商营机构现正按计划或牌照规定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我们期望听众能给予时间和空间让这项崭新服务继续发展。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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