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机场管理局建议的机场收费计划将会刊登宪报
********************

  由机场管理局建议的机场收费计划将会在十月十九日刊登宪报,并於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十月十六日)表示:「机场收费计划旨在延长现行新航点优惠安排两年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鼓励航空公司继续开办新航线。机场管理局也藉此机会调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机坪的停泊费。」

  发言人补充说:「延长新航点优惠安排,可鼓励航空公司开办更多新航线,进一步加强香港对外连系,从而惠及民航业和旅游业,并巩固香港作为区内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至於商用航空指定停机坪的停泊费,有关的收费水平是按用者自付原则,考虑提供停泊位的建筑成本、维修费及预计所征收的时数而作出调整。」

  机场管理局已经就有关计划谘询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代表大部分在香港经营的航空公司)和香港商用航空中心(香港国际机场的商用航空设施的营运商)的意见。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协会支持延长新航点优惠安排,而香港商用航空中心对调高商用航空指定停机坪的停泊费不持异议。

  现行新航点优惠安排的有效期将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在延长安排下,机场管理局可继续向开办航线来往香港与新航点的航空公司给予陆费回扣。开航首六个月可获百分之七十五回扣,其后六个月则可获百分之二十五回扣。

  商用航空指定停机坪范围的停泊费自一九九八年至今从无作出调整,有关停泊费与机场内其他停泊范围的收费相比实属偏低,故此该费用将按用者自付原则分阶段调高。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