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财务汇报局主席任命
*********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公布委任潘祖明为新任财务汇报局(财汇局)主席,任期为二○一二年十月三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潘祖明将接替已请辞、并于今年十月三日离任的现任主席高静芝。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我们衷心感谢高静芝女士自财汇局创立至今一直担任主席,并在过去六年,以其远见和热诚,对财汇局的工作作出宝贵的贡献。在她卓越的领导下,财汇局履行法定职能,不断强化其独特的监管功能,确保香港财务汇报的质素和信誉,保障投资者权益。」

  他续说:「我们欣然委任潘祖明先生为新任主席。潘先生近年一直参与会计专业规管工作,并拥有深厚的企业管理经验,对财务汇报的规定和规管会计、审计的制度有全面深入的认识。我们相信他会继续引领财汇局履行法定职能,并与各有关方面通力合作,推行新举措,进一步提升规管审计制度的独立性。」

  潘祖明为一名律师,亦是财务汇报局业外成员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非执行董事。他曾出任一家拥有国际品牌及环球业务的香港上市公司副主席兼财务总裁。此外,他于二○○五至二○一一年期间获委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业外成员,并出任公会辖下的专业资格专责委员会主席。潘祖明在二○○三至二○○九年期间担任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成员。

  财务汇报局是二○○六年十二月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负责调查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不当行为和会计违规事宜。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规定,财汇局的主席须为「业外人士」(即非会计师),并由行政长官委任。



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