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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数码声音广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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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在湾仔出席活动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现在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香港数码)明确指出,如果今日董事会没有结果,最终股份转让不成功,星期日便会正式停播,如果停播,政府是否会收回牌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都知道,大班(郑经翰)要求与我会面,我们昨日欢迎大班来我们的办事处开会。他在会上介绍了香港数码最新的情况,我告诉他政府发展数码声音广播的政策,我很希望香港数码可以继续营运,解决目前面对的问题;香港数码共有七个台(频道),让市民有多些选择,昨日我在会上主要是关心这个问题和表达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

记者:他有否告诉你股东间纷争的最新情况?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郑先生这几天已很充分向传媒解释现时的情况,为免只发放部分资讯,大家如想知道最新情况,请直接向他了解。

记者:政府有什么角色保持电台营运?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刚才解释过,在宣传方面,或在政府行车隧道安装专用的转播系统,我们其实已投放了很多资源,大家都见到我们最近有很多宣传,让市民认识数码声音广播的好处,政府的角色和政策立场是非常清楚,我们希望发展数码声音广播,大家也见到香港电台五个数码声音广播电台(频道)已经启播,另外也有两间商营数码声音广播电台提供服务,每个台三条频道,共六条频道。数码声音广播正在发展阶段当中,正如我刚才所说,我很希望香港数码可以继续服务,让市民有更多选择,我们早已计划有十八个电台(频道)给大家选择。

记者:股东纠纷政府便没有什么可以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你说得对,股东之间的纠纷我不想说太多,昨日的会议上郑先生向我们解释情况,我很关心和了解,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同事也有和(香港数码)何国辉先生,以及香港数码方面紧密联系,了解情况。当然我们关心这件事,但当其中个别人士之间的诉讼或他们有不同理解,我觉得政府不方便介入,这也是我们一贯的原则。

记者:根据《电讯条例》,一旦停播是否需收回牌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希望我们从正面方向去看,我真的很希望香港数码各方能够解决问题,让市民有更多选择,暂时我不想揣测电台停止服务,这是大家也不想见到的情况,我希望能够解决问题。

记者:根据条例是否要收回牌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留意到大班今日提及昨日我在会议上有向他解释,我们是根据牌照条款办事,大家如对这个机制有兴趣,可上网查看。这机制很清楚,我们会依法办事,我更希望香港数码继续服务。

记者:根据你所知的牌照条款是怎样?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香港数码在申请牌照时有一定的承诺,例如各频道播放的内容,这是很清楚的,我昨日与大班说,我们不希望出现有关牌照的负面影响,我很希望他们能够解决问题,我们是从正面去考虑。

记者:(免费电视牌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这方面我一定要根据行政会议的规矩,不能给予任何意见。

记者:香港数码明确指出星期日可能会停播,局方会否因应采取什么措施跟进?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班与我们会面,我们有很坦诚的交流,我很希望他们能够解决问题,不会出现停播的情况。多谢各位。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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