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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联合打击非法捕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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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击於香港水域及海岸公园一带的非法捕鱼活动及保护海洋资源,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香港警务处及广东省渔政总队采取联合行动,打击非法捕鱼活动。行动於昨日(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开始至今日(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八时结束。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水警及渔护署人员在香港水域采取执法行动,而广东省渔政总队则在内地水域采取相应的行动。

  水警及渔护署分别派出25艘水警轮及11艘船参与行动。广东省渔政总队则派出了16艘船和快艇配合行动。行动中,水警及渔护署人员共检查了87艘渔船,当中一艘内地渔船被拒进入香港水域,并拘捕三名内地男子和一名内地女子,年龄介乎16至55岁,他们涉嫌非法入境被捕。广东省渔政总队则在内地水域检查了132艘渔船,当中49艘被发现违反内地相关规例。

  发言人表示,联合行动有助打击非法捕鱼活动及保护海洋资源,并会视乎情况继续进行联合行动。

  政府各有关部门会加强执行相关法例,以防止境外渔船非法入境捕鱼。

  现时有多条法例与非香港居民或非本港船只在香港水域的捕鱼活动有关,其中主要包括《入境条例》(第115章)、《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第313A章)、《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规例》(第476A章)及《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第548F)章)。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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