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持落马洲/文锦渡/沙头角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过境私家车使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的安排
******************************

  运输署今日(九月二十七日)表示,持有效落马洲/文锦渡/沙头角口岸「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过境私家车可继续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直至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

  运输署发言人说:「跨境私家车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的期限原定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届满。为方便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使用深圳湾口岸,粤港两地政府已达成协议,让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在持有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的情况下,继续免办手续於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间,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

  发言人续说:「运输署将发信通知个别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关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