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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委员会已就法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水平达成一致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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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最低工资委员会发出:

  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能,是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委员会在详细分析、评估和慎重考虑有关的数据资料及社会人士和相关组织的意见后,已就法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水平达成一致共识。

  委员会目前的首要工作是完成撰写建议报告,并会在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委员会的组成包括主席及十二位分别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及政府的成员。委员会按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全面、客观及持平地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除参考一篮子指标的相关数据外,委员会亦详细分析工资分布数据及其他调查所得的资料,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潜在影响作出评估,并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意见,同心协力履行职责,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



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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