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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醒有意为子女申请在二○一三年九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须由下星期一(九月二十四日)开始递交申请表。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一日)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必须在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直接递交该校。」
「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家长可以不受地区限制选择一所学校。不过,我们仍然鼓励家长尽可能为子女选择较接近居所的小学,方便他们往返学校。」
发言人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会先处理有兄/姊在该校就读或父/母在该校任职的申请,凡属此类别的申请人,必获取录。其余的申请,学校则须根据「计分办法准则」来分配学位。故此,家长无须虚耗金钱和时间为子女制作资料册。
发言人提醒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否则其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将会作废。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一学位。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交回湾仔皇后大道东269号吕祺教育服务中心2字楼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发言人强调:「家长在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可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
完
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