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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督导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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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十四日)宣布,为新成立的「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委任主席及成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已委任彭键基法官为督导委员会的主席,以及张善喻博士、黎凤仪、谢伟铨及严嘉洵为督导委员会的成员。

  苏明哲及熊运信分别作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的代表亦同时获委任。

  督导委员会的成员亦包括民政事务局、法律援助署及司法机构的代表。

  督导委员会负责就预计於二○一二年年底前推出的「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的两年期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的政策及运作,以及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的未来路向,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政府发言人表示:「督导委员会主席彭键基法官是行将退休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具备丰富的公共服务及司法经验。在彭键基法官的领导下,相信督导委员会可就试验计划的运作提供策略方针及为未来路向提供建议。」

  发言人补充:「督导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包括法律、社会福利、专业及学术界别,拥有多元化的知识和广泛的经验,可向政府提供宝贵的意见。」

  督导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任期由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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