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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消防组人员每周规定工作时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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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公务员事务局、消防处及消防处职工总会(职工总会)於今日(九月十三日)会晤,商讨缩减消防组人员规定工作时数的建议。

  消防处在本年八月期间向全体6,335位消防组人员发出问卷,收集属员对缩减规定工作时数至51小时的方案(即「新51方案」)的意见。调查覆盖所有受影响的同事,问卷调查的回应率达91.4%。意见调查的结果显示,新方案得到逾半数消防组人员支持。支持新方案者相对於不支持者,其比例接近二比一。

  当局在会上重申,对於任何符合「三不」原则(即无需额外财政资源、不涉及额外人手,以及维持为市民提供的服务水平)的缩减规定工作时数建议,如果有合理原因和理据支持,当局均持开放态度。

  消防处在会上表示,会继续听取员方(包括职工总会)的意见,并会在「三不」原则下继续探讨优化「新51方案」的空间。在综合员方意见后,消防处会向当局提交详细方案,并与当局讨论展开试验计划的时间和其他细节。

  政府发言人表示,当局一直保持开放态度,与各消防人员工会保持沟通,并希望讨论取得正面的进展,同时希望职工总会保持冷静和理性,并确保任何行动不会影响为市民提供的服务。



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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