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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击小巴司机及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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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昨日(九月十一日)在全港进行执法行动,打击在公共小巴上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并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做好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该项行动由昨日清晨开始至午夜结束,期间警方共发出16个口头警告及256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另外亦发出12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

     据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一至八月共有682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1 100人伤亡,较去年同期717宗交通意外和1 163人伤亡的数字分别减少了5%。

     警方强调,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及司机的责任,安全带能稳固乘客及司机在座位上以保障他们的安全。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及司机,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向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人数,并会继续主动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三八号



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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