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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中医执业资格试将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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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发出: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中医组)今日(九月七日)公布,将於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开始,接受二○一三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申请。

  首次参加执业资格试的人士,必须於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递交申请。准备参加二○一三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表列中医及重考人士,则须於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以前报名。

  二○一三年中医执业资格试包括第I部分笔试及第II部分临床考试。笔试将於二○一三年六月举行,临床考试将於二○一三年八月举行。

  根据《中医药条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规定,任何人士必须参加及通过中医执业资格试,才具备资格申请成为注册中医。除了已获中医组通知须参加执业资格试的表列中医外,申请人必须已圆满地完成中医组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中医组认可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才有资格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试。

  中医组认可载於《2013年中医执业资格试考生手册》附表一的大学及中医药院校所举办的不少於五年全时间制的中医本科学位课程。除毕业实习及临床见习,有关课程必须全期於颁发中医本科学位的院校当地修读。

  《2013年中医执业资格试考生手册》、申请书及报名表现於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2楼2201室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秘书处派发,申请人亦可於管委会网页(www.cmchk.org.hk)下载,或透过徖生署中医药事务部查询热线2574 9999以传真方式索取有关资料。



2012年9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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