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走私象牙被判罪名成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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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三十六岁男子及一名二十三岁男子,今日(九月四日)在荃湾裁判法院因走私象牙及象牙制品分别被判入狱四个月及六个月。
海关人员昨日(九月三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获该批重95.4公斤的象牙及象牙制品,它们收藏在该两名男子的寄舱行李中。两名男子是过境旅客,由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前往北京。个案交由渔护署跟进,并已即时对两名涉案男子提出检控。
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任何人无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而有关物品亦予没收。渔护署提醒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org.hk。
完
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