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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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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及成员。

  行政长官已委任李家祥博士为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以及周凯灵、邝心怡及马华润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成员。

  行政长官同时再度委任蔡惠琴、Antony Michael Delaney、洪为民、梁伟权及黄吴洁华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成员。

  所有任期由二○一二年九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Antony Michael Delaney的任期除外,该任期为一年。

  法律援助署署长是法律援助服务局的当然成员。

  法律援助服务局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管理,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



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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