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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强制性公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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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宣布,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委任强制性公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行业计划委员会)主席和四名新成员,并再委任六名现任成员: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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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英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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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才(续任)
陈永安(续任)
官挺山
李民桥(续任)
廖先强(续任)
吴国群(续任)
伍新华
邓家
黄杰龙
黄天祥(续任)

  他们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欢迎新任主席李凤英、四名新获委任及六名续任的成员。他说:「李凤英於二○○七年起担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董事会成员,对强积金事务具丰富经验及知识,我们相信她及各新委任及续任成员,会为行业计划委员会提出宝贵的意见。」

  陈家强亦赞扬行将卸任的行业计划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他说:「行业计划委员会主席黄定光、成员邱全、何安诚、曾炳新及袁福和将於今日离任,我们衷心感谢他们在任内对行业计划委员会所作出的贡献。」

  行业计划委员会负责监察行业计划的效能,并就改善行业计划管理和运作的方法提供意见,以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

  是次委任/再委任已刊载於今日的政府宪报。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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