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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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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发言人宣布,由今日(八月二十日)开始实施新安排,停止接受申请人在网上以香港身份证以外其他证件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

  发言人表示:「本署发现有订场人士以不同证件资料在网上申请多个康体通用户,藉此增加其繁忙时间的个人预订时数及超出本署规定的限额,即只能在同一天内预订同一场地同一设施最多两小时於繁忙时间内的节数。」

  为减低上述情况,令市民能更公平地预订场地设施,本署由今日开始,停止接受市民在网上以非香港身份证的证件资料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

  香港居民须以香港身份证申请成为康体通用户,他们可透过网上申请,或在本署网页www.lcsd.gov.hk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填妥后传真或邮寄至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未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十一岁或以下儿童,可使用香港出生证明文件登记。

  至於访港旅客或获准在香港逗留而并未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人士,则可申请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申请人须填妥申请表格,并携同附有其相片的有效旅游证件亲身前往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有关表格可在康文署网页下载或在各康体通柜台索取。

  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地址为九龙佐敦宝灵街十七号官涌市政大厦5M楼,办公时间为逢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每名访港旅客只可申请一个康体通临时用户登记,如旅客持有超过一个国家的护照,则只可选择以其中一个有效的国家的护照进行申请,并须声明并无拥有多於一个康体通临时用户资格。

  康体通临时用户有效期为六个月,旅客如获延期逗留,可在到期前亲自带同附有其相片的有效旅游证件前往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重新提交申请。

  发言人强调,已登记用户资格在新安排下维持不变。如申请人在申请表填报失实资料或未有遵守康文署康体通服务使用条件,则康文署可取消其用户资格或其以失实资料取得的用户资格,并会采取其他适当行动以防止违规申请。

  申请人如在申请表填报失实资料,或未有遵守康体通的使用条款,本署会取消有关用户登记。

  康体通用户可建立个人订场档案,更省时快捷地租订康体设施。

  如有查询,请浏览本署网页或致电康体通电话热线中心(电话:二三一四 七七○二)。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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