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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宽减利得税资格的债务票据所需符合的信贷评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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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八月二十日)宣布有关《税务条例》第14A条下的宽减利得税计划中,适用於短期债务票据的合资格信贷评级要求。

  根据宽减利得税计划,来自符合资格债务证券的利息收入和买卖利润,会按相关条文所订明,享有优惠税率。要成为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其中一个条件是获金融管理专员承认的信贷评级机构,给予可获金融管理专员接受的信贷级别。

  金融管理专员曾在2006年6月宣布适用於长期债务票据的最低可接受信贷级别。连同金融管理专员今日公布,适用於短期债务票据的最低可接受信贷级别,在有关《税务条例》第14A条的宽减利得税计划下,金融管理专员可接受的最低信贷级别为:

获承认的评级机构           最低评级要求
          长期债务票据    短期债务票据
惠誉评级        BBB-        F3
穆迪投资者服务     Baa3        P-3
评级投资情报中心    BBB-        a-3
标准普尔信用评级    BBB-        A-3

  金融管理专员保留权利,不时修订认可的信贷评级机构名单及可获其接受的最低信贷评级。



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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