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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图书馆推出「担保人专用图书证」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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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共图书馆一向致力鼓励市民阅读。为照顾年幼读者、长者及行动不便人士的需要,将於明日(八月八日)开始推出「担保人专用图书证」新服务,让有关人士可透过其担保人代为借阅图书馆资料,因而无须亲临图书馆亦可享受阅读乐趣。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发言人今日(八月七日)表示香港公共图书馆推出「担保人专用图书证」,主要是为方便担保人以其受担保图书证持有人的帐户代其外借图书馆资料。

  「担保人专用图书证」特别为以下三类有需要的读者而设:

(一)年幼未能独自前往图书馆及有需要由成人协助的读者;
(二)年满六十岁或以上长者;或
(三)十八岁及以上的成年读者,基於行动不便、伤残或长期病患等理由
而未能亲身前往图书馆(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作为担保人的人士须为年满十八岁的香港居民。第一项的担保人须为受担保人的父亲、母亲或监护人,他们可在图书馆为其子女拣选合适的外借图书馆资料。如其家长或监护人基於任何理由未能作为担保人,则须由一名年满十八岁的香港居民作为担保人。第一项的「担保人专用图书证」将於受担保人年满十八岁时自动失效。第二及第三项的「担保人专用图书证」将於发出三年后失效,如有需要,担保人可再次申请。

  一如公共图书馆的图书证,每张「担保人专用图书证」最多可外借六项图书馆资料。凭「担保人专用图书证」外借的图书馆资料会计入受担保人的帐户,而担保人亦不会因为拥有「担保人专用图书证」而获增加本身所持有的图书证外借限额。

  有关申请「担保人专用图书证」的详情,可致电 2921 0208查询。申请表格可於明日(八月八日)起在各公共图书馆索取或从公共图书馆网页www.hkpl.gov.hk/forms下载。



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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