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港人的内地孕妇於二○一三年在本港私家医院分娩服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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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八月六日)公布,在二○一三年继续透过现行特别安排,协助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持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来港定居的香港居民的内地配偶於香港私家医院分娩。由八月十日起,上述香港居民的内地妻子,在香港接受产前检查并在医生的转介下,可於本地私家医院进行二○一三年分娩预约。
有关夫妇须向私家医院提交以下证明,以核实其身份:
* 香港结婚证明书;或经内地公证处公证内地结婚证明书;
* 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香港居民身份证正本;
* 港人丈夫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正本(如港人丈夫并非永久性居民);及
* 港人丈夫就结婚证明书及/或两人婚姻关系的真确性的宣誓书。
夫妇二人亦须签署同意书,授权有关当局向香港及内地有关部门查核他们的内地结婚证明书、两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按照有关安排,私家医院可根据夫妇提交的文件及医院床位等情况,签发「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生署会密切监察及进行抽查,并会将有怀疑的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跟进。
目前,怀孕二十八周或以上的非本地孕妇,入境时必须持有并向入境处人员展示由本港医院发出的「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否则可能被拒入境。
政府早前已宣布二○一三年夫妇均非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妇赴港产子的「配额为零」。此外,因应二○一三年的产科服务量,医院管理局已停止接受非本地孕妇明年内的分娩预约。
完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