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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内地居民因串谋欺诈以来港产子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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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内地女居民於今年七月二十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罪,并於今日(八月六日)分别被判监五个月。

  案情指,首被告为一名二十九岁的非本地孕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罗湖管制站被截查作入境讯问,经由徖生署驻管制站医生检查,评估她已怀孕约十八周。她於讯问后获准入境,其后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离境。及至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她抱一名婴儿再次经罗湖管制站入境。在接受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讯问时,她声称於去年十二月在港期间早产,诞下她怀抱中的婴儿。她经讯问后获准入境。但其后资料显示,她於今年四月二十日在没有预约分娩服务的情况下冲到本地医院急症室要求紧急分娩,并於翌日在该医院诞下一名男婴。

  首被告及次被告於五月七日被捕。在警诫下,首被告承认於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入境时,以次被告所生的婴儿遮盖腹部,以掩饰其怀有身孕,并向入境处职员讹称自己早产,诞下该怀抱中的婴儿,从而骗取入境许可来港分娩。次被告是一名二十七岁的内地居民。在警诫下,她承认借出她所生的婴儿给首被告以掩饰其怀有身孕的事实,以便首被告可顺利来港产子。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十分关注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试图入境香港分娩的情况,并会继续不遗余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预约分娩服务的非本地孕妇及打击可能涉及的相关罪行。」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被裁定犯串谋欺诈罪的人士,可被判处监禁十四年。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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