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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就有关上海街136号4楼及大角咀海兴大厦4楼A4单位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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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发言人今日(八月二日)表示,就传媒於星期三(八月一日)报道上海街136号4楼及大角咀海兴大厦4楼A4单位怀疑涉及与「浻房」有关的违例建筑工程,因据报道有关个案涉及发展局局长的家人,该署已按照既定程序,率先予以跟进。

  屋宇署发言人说:「屋宇署一直以来都是根据《建筑物条例》(第一二三章)(《条例》)及现行的僭建物执法政策,并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处理僭建物问题。对於经由公众举报或传媒报道涉及高级政府官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个案,屋宇署已订出率先处理程序,尽快安排实地视察,以早日释除公众疑虑。经实地视察后,屋宇署会按照《条例》及现行的僭建物执法政策,不偏不倚地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屋宇署在采取执法行动方面并不会因业主的身份而有任何特别安排。」

  屋宇署发言人补充说:「屋宇署作为执法部门,负责巡查及执法。屋宇署会就此类公众关注的个案,向发展局汇报整体情况,发展局并不会就屋宇署的执法工作作出指示。由於有关个案涉及发展局局长的家人,屋宇署不会向发展局局长汇报有关个案的情况。」

  屋宇署於传媒报道当日(八月一日)已翻阅有关物业的批准建筑图则及其他记录,并随即於当日下午派员到上址楼宇视察,但未能成功进入有关单位。该署人员按照一贯的处理程序留下资料,请有关业主或住孅尽快与该署联络;该署亦尝试循其他渠道如土地注册处的业权记录等联络有关人士。屋宇署人员今日早上再到上海街楼宇视察,但仍未能成功进入有关单位。其后屋宇署成功联络有关人士,并安排於今日下午到两个有关物业内视察。该署会根据视察所得进行详细的资料核对及评估,根据《条例》及现行针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的行动。

  发言人表示,屋宇署一向非常关注违例建筑工程,包括「浻房」可能涉及的违例建筑工程,并致力查察怀疑「浻房」单位的改建工程是否符合《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所订的建筑标准,尤其是有关消防安全、排水工程及结构安全的建筑标准,并会采取适当的行动以保障公众安全。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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