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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团体可预约租用「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持有人提供的康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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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有一些非牟利的体育组织,包括社福机构、制服团体及体育总会等,获政府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拨地,发展及营运康体设施。契约持有人利用这些设施,与不同机构或团体合作,协助推动本港体育发展。

  契约持有人所提供的康体设施非常多样化,包括一些政府较少提供的设施如板球、草地滚球、高尔夫球、垒球及赛艇等。

  以下合资格的团体,可直接与各契约持有人联络,在划定的时段租用他们的康体设施作体育相关用途:

* 在《教育条例》(第279章)下注册的学校;
* 获社会福利署津助的非政府机构;
* 获民政事务局津助的制服及青年团体;及
* 获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相关国际体育联会认可的本港体育总会。

  有关各契约持有人现有设施的资料及查询方式,可浏览民政事务局网页(www.hab.gov.hk/tc/other_information/prls.htm)。



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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