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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品报关费由八月一日起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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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轻进出口业界的经营成本,由本年八月一日起,在《进出口(登记)规例》(第60E章)(《规例》)下所指明的货品报关费将减半。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今日(七月十八日)表示,立法会昨日(七月十七日)通过《2012年进出口(登记)(修订)规例》,按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将进出口报关费减半,并于八月一日落实。

  新收费生效后,报关和缴费安排不变,贸易商如有查询可联络香港海关、政府统计处及政府电子贸易服务三间供应商(即标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现时根据《规例》,任何人凡输入、输出或转口任何并非获豁免物品,均须在十四天内就该物品向海关关长呈交进口或出口报关单,并缴付报关费用。



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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