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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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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昨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第40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的发言: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於议程内的议案。

  这项决议案的目的是要增加《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肺尘病条例》)下的五个补偿项目的金额。《肺尘病条例》规定向因患上肺尘埃沉病(肺尘病)及/或间皮瘤以致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士或以致死亡人士的家庭成员提供补偿。按一贯的做法,这些补偿金额是与《雇员补偿条例》的补偿金额每两年一并检讨一次的,并参照期间物价和其他相关指标的变动。

  我们建议把《肺尘病条例》下三个补偿项目的金额调高1.39%。建议的修订包括将疼痛、痛苦与丧失生活乐趣的补偿金额,由每月的3,180元提高至3,220元。我们亦建议将亲属丧亡之痛的补偿金额,由100,000元提高至101,390元。死亡补偿的最低金额亦会由100,000元提高至101,390元。

  我们建议对需要照顾及护理的每月补偿款额,由4,160元增至4,520元。至於殡殓费方面,我们建议将上限由35,000元调高至70,000元。

  这些建议已获劳工顾问委员会及肺尘埃沉病补偿基金委员会通过。我们建议经修订的补偿金额由七月二十一日,即本星期六起生效。

  我希望议员支持并通过这项议案,让肺尘病及间皮瘤患者或其家属能尽早受惠。

  多谢主席。



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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