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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批准《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而动议的决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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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就批准《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而动议的决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刚才各位议员的发言。

  议员的发言与本议案有直接关系的是强积金的收费问题。我想在此作简单回应。政府认为收费水平有下调的空间。事实上,政府和积金局一直透过提高市场透明度及增加市场竞争等措施,藉市场力量调节强积金基金收费水平。主要措施当然是大家很熟悉的,包括我们在六月通过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201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新的法定中介人规管制度及「半自由行」,即雇员自选安排将於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我们预计届时可以自由转移的强积金资产,将由现时41%大幅增加至67%,有助增加市场竞争。政府及积金局留意到部分受托人公开表示雇员自选安排的推行,会增加减费压力,并且陆续推出收费较低的强积金计划。

  积金局亦已委托顾问公司,对强积金受托人行政成本进行研究,希望通过分析受托人的营运程序及成本项目与水平,进一步精简程序,扩大减费空间。积金局会就顾问研究结果向政府提交建议。

  主席,这项附属法例旨在引入补偿基金的暂停和恢复征费机制,如果获得立法会通过,积金局将启动有关的法定程序,预计将可於本年九月份开始暂停收取每年0.03%的征费,以二○一一年底强积金资产水平计算,可节省约一亿元,让强积金计划成员受惠。

  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动议。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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