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继金管局的调查后对法国兴业银行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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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欢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日较早前宣布就法国兴业银行(认可机构)的个案的执法结果。本案件关於法国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的财富管理部未有披露在二手市场进行的场外债券、期权及结构性票据交易所涉及的若干费用及收费(注1)。金管局相信这执法结果能对本港银行在类似活动出现的内部监控缺失起阻吓作用。
本案件源於金管局就其现场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一宗投诉的相关事宜所作出的调查。金管局在完成调查后根据金管局与证监会订立的《谅解备忘录》,将本案件连同所收集的证据转介证监会,以便证监会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金管局会继续跟进,确保法国兴业银行能妥善执行及遵守解决方案的条款。
金管局副总裁阮国恒表示:「金管局决心确保银行业秉持严格的操守准则。任何金管局在现场审查中或在处理投诉时发现的怀疑不当经营手法,都可能会在调查后导致纪律行动。本案件反映现行有关银行证券业务的监管制度行之有效。」
注:
1. 见证监会於2012年7月17日发出的相关新闻稿。
完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