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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2012年西区海底隧道(修订)附例》动议议案的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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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2年西区海底隧道(修订)附例》动议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依照议程,动议通过我名下的第三项议案。

  我现在动议的这项议案中的修订,是西区海底隧道(西隧)专营商香港西区隧道有限公司根据《西区海底隧道条例》订定,以修订《西区海底隧道附例》。

  我刚才在动议《2012年东区海底隧道行车隧道(修订)附例》时所作的整体介绍,已有提及这些修订,分别是:第一,订明划一的自动收费标志;第二,让隧道专营商可使用照明交通标志管制车辆交通和行人;第三,订明巴士、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以及由暂准驾驶执照持有人驾驶的车辆,在隧道内的最高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尽管隧道的指定速度限制高於每小时70公里;第四,准许中型和重型货车除可使用隧道的左线外,也可使用隧道中间行车线,此安排与本港所有双程三线隧道的安排一致。这项修订让中型和重型货车可在隧道两条而非一条行车线上行驶,令隧道交通更为畅顺。

  议案如获立法会通过,修订附例会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生效。

  主席,我谨此动议议案。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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