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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2012年大老山隧道(修订)附例》动议议案的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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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2年大老山隧道(修订)附例》动议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依照议程,动议通过我名下的第二项议案。

  我现在动议的这项议案中的修订,是大老山隧道(大隧)专营商大老山隧道有限公司根据《大老山隧道条例》订立,以修订《大老山隧道附例》。

  其中三项主要修订已於刚才动议《2012年东区海底隧道行车隧道(修订)附例》时所作的整体介绍中提及,即第一,订明划一的自动收费标志;第二,让隧道专营商可使用照明交通标志管制车辆交通和行人;第三,订明除车辆的驾驶人外,车辆拥有人亦有法律责任缴付隧道费。

  议案如获立法会通过,修订附例会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生效。

  主席,我谨此动议议案。



2012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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