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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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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广华医院一名男婴出生时在其母亲剖腹生产过程中被切伤手指,伤口几近见骨;男婴未满月又因接受耻骨上穿刺检查被刺穿大肠,其后更疑因该检查导致直肠收窄及大肠长出脓疮,而被安排开刀切除部分闭塞直肠,并在腹部开造口排便。仅四个月大的男婴,已三次接受全身麻醉,不停被注射抗生素,兼被浻肚切除坏肠。虽然广华医院在本年五月三十日回覆男婴母亲的信函中指出,婴儿在分娩期间可能被割伤及接受耻骨上穿刺检查导致大肠穿孔,均是「已知不常见风险」,惟香港医学会会长指出,医生替产妇剖腹分娩时割伤婴儿手指,以及抽小便刺穿肠的情况均不常见。他又表示,其中穿刺抽小便的程序,若事前以超声波确认位置应可避免意外,故明显是医生技术失误,家属可要求赔偿。除上述个案外,亦有周刊报道多宗涉及初生婴儿的医疗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跟进上述个案;若有,进度为何;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的公立医院,每年发生多少宗涉及初生婴儿的医疗事故,以及接获多少宗有关投诉;经调查后,多少宗个案证实因人为失误及疏忽而导致;

(三)鉴於香港医学会会长称上述事故是「明显技术失误」,「出错或与公立医院人手短缺有关」,并指「太多病人,难免忙中有错,当局应尽快解决问题,病人权益才会得到保障」,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调查多宗初生婴儿医疗事故是否因人手不足导致;如有,调查结果为何;如否,会否立即调查;此外,有何政策及措施避免公立医院再次出现涉及婴儿的医疗事故;及

(四)鉴於有病人权益代表指出,现行处理投诉的机制由医生调查医生,难说公正,大多数求助者因怕麻烦而放弃追究,政府有否检讨现行投诉机制,加强机制的客观性?

答覆:

主席:

  随医疗技术日益改进,治疗程序渐趋复杂;而疾病的并发症,药物的副作用,加上病情的变化,均可能令治疗过程涉及的风险有所增加。故当事故发生时,有需要作详细分析以找出事件是由已知风险、并发症、病人临床状况、或是人为因素所导致。此外,由於并非所有治疗程序均能百分百达到其医疗成效,因此医护人员在进行治疗前,必会先向病人及其家人详细解释治疗程序,包括当中已知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

  现就问题各分项回覆如下:

(一)问题所述个案的病儿已接受外科手术,康复进度令人满意,相关医院亦已安排覆诊,以跟进其情况。

(二)及(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一向非常重视其服务质素及病人安全,并自二○○四年引入「医疗事故汇报系统」的电子系统,让前线员工直接呈报事故;其后更推行严重医疗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政策,统一公立医院呈报、调查和处理这些事故的程序,以能即时妥善处理事件,及尽量减少对涉事病人、家属及员工的伤害,并为他们提供所需支援。

  有关医管局自二○○七年起接获与医疗服务有关的投诉个案见表一,而严重医疗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的数目见表二。

  尽管香港公营医院的医疗事故数目大致维持稳定,但是医管局认真对待每宗个案。每宗严重医疗事故及重大风险事件均会交由医管局委任的专家小组调查,以找出可能导致事故的成因,并研究和制订改善措施。

  医管局多年来通过推行医院认证、临床审核、监察及改善外科服务成效的计划、引进医疗新科技及处理药物的机制,监管研究伦理的内部机制等措施及计划,以确保服务水平和持续改进服务质素。医管局亦设有一个临床管治架构以维持临床部门的服务质素,向各级别员工提供培训、临床指导及督导,从而确保专业水平及病人安全。医管局并已聘请海外专家参照国际最高标准就其临床管治系统进行检讨。在该检讨完成后,医管局会详细研究检讨建议并进行相关的跟进。

(四)医管局设有一套两层、具制衡性的投诉处理制度。医管局现时在每一间医院都有病人关系主任或病人关系经理,他们的功能是处理病人和家人的投诉及提供协助,这亦包括在有需要时协助他们采取法律行动。故此,所有初步投诉及意见均会先由有关医院或诊所直接处理和回覆。

  若投诉人对医院的处理或对投诉结果尚有其他意见或不满,可向医管局公众投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公众投诉委员会负责独立审议和裁决所有上诉个案,并向医院提出改善服务的建议。公众投诉委员会现时共有24名成员,其中20名成员为非医管局的人士。该委员会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在24名成员当中,有17名成员均为非医疗专业人员,这17名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当中包括病人代表。由於成员身分独立,我们相信委员会能以独立身分客观、公平地处理投诉。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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