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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八一跳伞队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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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庆祝香港回归十五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跳伞队(八一跳伞队)来港於本年七月一日在香港大球场(大球场)表演。然而,该表演不向公众开放,主办该表演的团体(主办团体)只派发门票给其成员或会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邀请八一跳伞队来港表演的个人或团体为何;特区政府有否协助邀请;八一跳伞队来港是否得到特区政府的支持;主办团体是否透过特区政府才成功邀请八一跳伞队来港;

(二)主办团体有否就上述活动申请大球场的租金豁免;政府有否对该活动提供资助;若有,为何该活动的门票只派发给有关机构的会员;若否,主办团体付出的场租为多少;有否折扣优惠;若有,如何计算该优惠;

(三)在什么情况下,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会要求使用政府场地举办活动的团体将一定比例的活动门票免费派发予公众;

(四)上述本年七月一日在大球场举行的表演活动,为何只由康文署向主办团体提供场地,而不由民政事务局统筹或主办该庆祝回归的活动;

(五)当局根据什么原则公平地处理众多团体同时在本年七月一日当天租用大球场举行香港回归十五周年庆祝活动的申请;及

(六)鉴於大球场为大型公众空间,而上述活动举办当日为香港回归十五周年的纪念日,为何当局在此重大日子将公众资源租借予个别团体,令市民大众未能於当天在大球场参与庆祝回归活动?

答覆:

主席:

  就提问的六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今年七月一日在香港大球场(大球场)举办庆祝香港回归十五周年活动的主辨机构为「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这机构於二零零六年十月成立,是一非牟利组织,现任执行主席为郑耀棠议员。「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的宗旨是筹办香港各界节日庆祝典礼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参与,弘扬及提高国家民族意识,推动建立和谐社会。

  「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由15个发起团体组成,包括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香港工会联合会、香港广东社团总会、香港福建社团联会、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九龙社团联会、新界社团联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香港侨界社团联会、香港海南商会、香港广西社团总会及家庭团聚联合会。

  「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直接邀请八一跳伞队在今年七月一日来港表演,特区政府并无协助邀请。为了配合是次表演,民航处设立了「禁飞区」以确保空中交通安全。

(二)根据现行租用大球场的收费政策,涉及门票收益的基本收费为每天15万元或总收入的20%。至於由注册慈善团体或非牟利机构举办的社区或公益及非牟利活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会收取该署为该活动付出的直接开支,包括聘请清洁工人、护徖员及带位员等费用,另加直接开支的10%作行政费用。

  「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是注册慈善机构,活动亦为非牟利性质,并没有门票收益。大球场遂根据现行的收费政策向该团体收取约共20万元的直接支出及行政费用。主办团体并没有就上述活动申请豁免租用费。

(三)就租用康文署场地举办免收入场费的活动而言,该署并没有在免费派发门票给公众的安排上施加限制。

(四)及(五)由於政府并没有计划於今年七月一日在大球场举办庆祝回归活动,大球场因此可供团体租用举办活动。按既定做法,康文署在处理团体租用辖下场地(包括大球场)的申请时,如接获超过一个团体申请在同一时段使用同一场地,会与相关团体作出磋商,以协调他们的租场申请。由於康文署只接获「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申请於七月一日租用大球场,因此只须按既定程序处理申请,无须由民政事务局统筹。

(六)根据「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申请於七月一日使用大球场举办庆祝香港回归十五周年活动的资料,有关活动供接近四万名来自不同阶层的市民免费进场参观。同日全港各区亦有不同团体举办各类型活动,让市民参与,共庆回归纪念。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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