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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和保安局局长东涌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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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七月八日)下午在东涌青松侯宝垣小学听取市民意见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今日我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到东涌,东涌的居民讲了很多他们的情况给我们听,有关的所有问题我自己也摘录下来,我们的同事也摘录下来。我们会回去跟进。

记者:今日记协和立法会议员都再要求你就带走记者的事件道歉……会否道歉?

保安局局长: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有投诉个案,我们是有一个处理投诉的机制,我们一定要将这件事调查清楚,有一个结果。因为我们始终是有一个机制,我们必须根据这个机制去办事。

记者:刚才你提到要用一个最低的武力去对付不是和平的示威者,是有这个需要,但为什么要转用大支装的胡椒喷雾?如果是最低武力,是否应好像以前用的小支装的胡椒喷雾?

保安局局长:至于用怎样的武力,这要看当时的情况,是由前线的指挥官做一个决定。任何一个行动都好,行动之后,警方都会有一个检讨,看看往后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变。

记者:看回影片,示威者当时的行为并不是很激烈,为何都要用最低武力?是否适当使用武力?是否收紧了?

保安局局长:我想当时的情况是怎样,大家可以从电视画面看到。我也理解到当时有部分的电视台在现场直播。在早几天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也有委员,他们也表示亲眼看到有部分的示威者冲击水马,令到水马有移动。相信各位也可以在图片上看到,除了水马之外,有一些铁马,也被推倒。为了保障在场人员的安全,这包括示威者,包括我们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也包括在场传媒的摄影记者,我们警方有责任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而且施放胡椒喷雾之前,警方已经发出了多次口头和举了红旗的警告,因为冲击的行动是持续,警方当然是有一个责任去令公众秩序和安全得以保障和维持。

记者:现时有报章会民事控诉警队,会否担心影响纪律部队的形象?

保安局局长:采取法律的行动,是香港市民,或者任何的机构,他在法律上的一个权利。所以我觉得绝对不会影响我们执法机关的形象。我们大家都信赖我们的司法制度,我相信这件案件经过法庭审理之后,法庭自然有一个裁决。

发展局局长:区访让我直接听到当地市民大众的意见,是一个机会让官员直接回应当地居民,无论是否回应得到亦有机会作直接的沟通交流,这是非常有用和有意思的,特别现在是工作开展的初期,有机会与大家作面对面的接触,是很难得的机会。我希望日后可以更多与各区的居民直接接触,这样有助我们开展工作。大家有什么提问?

记者:可不可以解释……房屋津贴……

发展局局长:我今日来主要是做区访。昨日我已就事件作回应,今日没有新补充。不过我可以跟大家说,我会尽快在这星期内给大家一个更全面的回应,因为我需要时间处理,毕竟这是二十几年前的事,希望大家给我一点时间,我承诺会给大家一个详细的解释,会比站在这里说两三句清楚。

记者:……租客与业主私下协议可以自由买卖单位,可能有违反法例,你对可能违法有何看法?

发展局局长:正如刚才所说,就事件的具体我今日没有回应。希望给我一点时间处理,我承诺会尽快给大家一个详细的回覆。

记者:……大约多少钱,有否记得有钱落袋?

发展局局长:具体留待日后再说。

记者:……

发展局局长:我知道大家都想知,亦花了不少时间跟进事件,我日后完整地作一次解说,比站在这里解释好。

记者:你与路政署助理署长的关系如何?他的升迁或仕途与你是否有关系?

发展局局长:我们是政府同事,我好像没有和他在同一个部门共事。

记者:局长,你当年做这个决定时候有否考虑过公众观感的问题?你觉得……

发展局局长:我之后会一并回应。

记者:如果证实违法,你会如何做?

发展局局长:我之后会一并回覆,谢谢大家。



2012年7月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9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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