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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其住所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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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回应传媒有关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住所的查询,以下为张炳良教授的几点声明:

1. 张炳良教授在购买大埔两个相连单位前知悉单位内部有改动,故在订定买卖合约时格外小心,并应律师的意见在买卖合约附加额外协议,由卖方确认单位内没有违章建筑,同时由卖方提供由合资格人士(Authorised Person)发出的证明书,证明打通两单位的墙身,并非结构墙,以及该屋苑管理处不会要求还原墙身。

2. 该单位在六月初正式完成买卖。其后,张炳良教授并没有在单位内再作任何改动。

3. 同时,据张炳良教授理解,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1(3)条,在建筑物内进行的一些建筑工程如并不涉及该建筑物的结构,则可获豁免,不用入图则。

4. 张炳良教授在六月二十八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的记者会上接受记者提问时已提到鉴於近日社会上的关注,他会在搬入新居后安排专业人士再详细检查单位。

5. 张炳良教授购入两个相连单位及一个停车位,总成交价为一千六百万元。至於按揭契约的处理,是银行方面指示要求分为两张按揭契约,而并不是张炳良教授提出的。至於总按揭金额,则为总成交价的一半,即八百万元。



2012年7月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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