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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租住私人楼宇长者津贴下周一起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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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关爱基金秘书处发出:

  关爱基金「为租住私人楼宇长者提供津贴」援助项目将於下星期一(七月九日)起接受申请。合资格的长者可於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项目旨在纾缓通胀及周期性租金上升对租住私人楼宇长者带来的压力。津贴金额分别为独居长者户4,000元,二人长者户8,000元,而三人或以上长者户则划一为12,000元。基金预留了约5,000万元推行项目,估计约有9 700户(约11 900名)长者受惠。

  受惠对象为年满六十五岁或以上的独居长者、二人长者户及三人或以上长者户。申请人过去三个月平均每月住户入息,须不超过指定住户入息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在香港没有任何物业,并正租住私人楼宇和每月租金不超过指定上限。相应住户人数的指定入息限额及租金上限如下:

住户人数  住户入息限额(元)  租金上限(元)
  1      8,740       4,370
  2      13,410       6,705
3或以上     17,060       8,530

  申请人可到参与协助推行项目的三十四间长者地区中心及七十九间长者邻舍中心(合共113间长者中心)索取申请表。中心名单(载於附件)可於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及社会福利署地区福利办事处索取。另外,申请表和项目的资料亦可由今日起於关爱基金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下载。

  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副本(例如申请人及全部同住人士的香港身份证、租单、银行帐户证明文件),须交到申请人居住区内(以全港十八区分界)任何一间协助推行项目的长者中心作初步审核。长者中心的职员会先确定申请人已填妥申请表及递交的文件齐备,才会接收申请,故申请不可以邮递、传真或电邮等方式递交。

  如申请是由机构或团体代交,遇有资料不详尽或文件不齐备的申请,长者中心会将申请退还予有关机构或团体跟进。机构或团体亦应避免一次过将大量申请表交到长者中心,以免延长个别申请的批核时间。

  长者如需要他人协助填写申请表,可前往协助推行项目的长者中心查询,或向家人或亲友求助,同时亦应小心处理和保障个人资料。

  关爱基金秘书处(秘书处)及长者中心会审核每份申请,并会抽查部分个案,进行家访及入息审查。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成功与否,将获发申请结果通知书。

  关爱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罗致光博士表示:「申请期长达六个多月,各位长者有非常充裕的时间递交申请,无须急於在申请期初段,立即递交申请。」

  秘书处在审批申请后,会陆续发放有关津贴。如申请人选择以银行转帐方式领取津贴,有关津贴将会直接存入申请人在申请表上指定的银行帐户。

  如申请人选择以抬头支票方式领取津贴,申请人须於指定期限,携同香港身份证,前往指定的长者中心领取支票。

  受惠资格和申请手续的详情,市民可浏览关爱基金的网页(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参考项目简介。

  如有查询,可致电项目热线2835 2220或2835 2222。



2012年7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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