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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年报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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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会)二○一一年年报今日(七月四日)提交立法会。这是委员会发表的第十七份年报,向公众交代委员会於二○一一年的工作。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廉署如何处理有关该署及其人员的非刑事投诉。委员会仔细审议这些投诉的调查结果,并作出独立判断。委员会亦会审视廉署现行的工作程序、指引和工作常规,若发现有可能导致投诉的情况,委员会会向署方提出改善建议。

  在二○一一年,委员会共接获十四宗有关廉署及其人员的投诉,涉及四十四项指控。在这些指控中,百分之五十九涉及廉署人员行为不当、百分之二十五涉及廉署人员疏忽职守、百分之九关乎滥用权力,而百分之七则是关於廉署的工作程序的不足之处。

  委员会去年举行了三次会议,审议关乎三十宗投诉的文件及报告,当中涉及七十项指控,其中三宗投诉指控成立,并涉及三名廉署人员。除当中一名人员已离开廉署外,廉署已就这些确立的指控向其余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训示。

  在审议报告时,委员会同时审查了有关的廉署内部程序、指引和工作常规。廉署已因应於二○一一年内审议的调查报告,提醒其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工作程序的内部指引,藉以维持廉署的专业水平。

  在二○一一年,委员会由梁智鸿出任主席。委员包括陈志鸿、何俊仁、刘靳丽娟、李慧贤、梁刘柔芬、叶维义及申诉专员代表马启浓。

  市民可於行政署网页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区办事处参阅该份年报。



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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